杜绝强逼女优拍片!第三机关推「十诫」
发表日期:2019/03/19浏览量:20171
大家好,我是社长,今天为大家准备了以下内容
马赛克愈来愈厚、感谢祭和野炮片不敢拍了,您是不是觉得现在的AV片愈看愈无味?
为什幺片商要自废武功呢?有在关心业界消息的朋友一定知道,因为东京奥运即将到来、也因为有某位女优爆料自己是被事务所强逼拍片甚至下马才导致日本政府决定好好整顿AV界;也因为有人带头控诉自己是被设计下海的,所以有一堆女优紧跟在后决定对事务所与片商提出告诉,造成像原纱央莉、乃々果花等女优的作品全数下架…
应该没人认为AV界都是清清白白的,但放任它们这样乱下去也不行,所以为了解决强逼拍片的问题、也为了让女优工作更有保障,所以今年4月成立的第三者机关「AV业界改革推进有识者委员会」制定了供事务所、片商及女优参考的「十诫」,希望大家能够共同遵守:
奇怪,这些法界人士怎幺信手拈来都是十点?就让在下为大家整理一下重点吧:
1.演出必需要有契约,委员会提供正式版本,大家不要随便写。
2.契约书要有女优签名,还要有第三者认证,双重保险最安全。
3.未来的作品只有5年的使用期限,过了5年还想用就要找女优重新签约,没签约就不准用。
4.拍好的作品想再编辑製作精选辑,需要支付女优权利金,不给钱就别想用。
5.业界要透明,片商要公布女优的片酬和作品的製作费用。
6.针对被强迫拍片的女优,将设立谘询机关协助。
这…很颠覆AV界一般的作业模式啊。
很明显地,因为这个「AV业界改革推进有识者委员会」有退役女优参与研讨所以这十诫很在乎女优的权益:光是要公布女优片酬恐怕就会叫事务所跳脚(因为很多女优不知道自己拍一片能拿多少,又有多少被事务所抽走了),另外,作品只有5年的使用期限、片商发行精选辑一样要给钱也是很偏女优的规定,之所以订定5年的使用期是因为很多女优引退了嫁人了不想作品在外流通以免过去黑历史曝光;至于为什幺发精选辑要给钱则是因为经纪公司一直就此事该该叫,他们对片商事前不告知、事后不给钱地乱发精选辑早就忍无可忍,现在可以拿到钱应该会让他们开心一点了~
我认为这十诫要付诸实行的难度很高,因为它不但侵犯了事务所的获利结构、也让片商没办法随心所欲想干嘛就干嘛,再加上这十诫倒底有多少强制力目前也没有定论,就看看片商和事务所要怎幺渡过这一次的考验了…
照片女优:
新井梓